2025年是我国人工智能产业从技术迭代向规模化融合纵深发展的关键节点。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机遇,赋能新质生产力培育,推动智能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国家层面统筹布局、精准施策,地方层面因地制宜、协同发力,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人工智能相关政策。
本文将对2025年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布的20条重点政策进行详细梳理,为行业发展、企业布局及政策研究提供参考。
国家层面1.《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人工智能相关部署)
2025年3月,《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人工智能+”行动,将数字技术与制造优势、市场优势更好结合起来,支持大模型广泛应用,大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以及智能制造装备。扩大5G规模化应用,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加快完善数据基础制度,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在促创新、扩消费、稳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来源:国务院)2.《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2025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办法》明确,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主要包括显式标识和隐式标识两种形式。显式标识是指在生成合成内容或者交互场景界面中添加的,以文字、声音、图形等方式呈现并可以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隐式标识是指采取技术措施在生成合成内容文件数据中添加的,不易被用户明显感知到的标识。《办法》提出,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开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活动的,应当符合《标识办法》相关要求。(来源:网信中国)
3.《数字中国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
2025年5月,国家数据局印发《数字中国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方案》部署了体制机制创新、地方品牌打造、“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升级、数据产业培育、数字人才培养、数字化发展环境优化、数字赋能提升等8个方面的重大行动。其中,在人工智能领域,《方案》提出要深入挖掘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积极开展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着力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手机和电脑、智能机器人等新一代智能终端及智能制造装备。(来源:国家数据局)
4.《关于开展 “人工智能+” 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建设的通知》
2025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开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应用场景建设的通知》,《通知》提出,依托人工智能技术基础,融合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强化知识产权数据与跨部门、跨层级安全共享,推动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利用和平台建设。《通知》明确了六方面的重点建设任务,预期通过在培育发掘高价值知识产权、服务创新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撑知识产权维权保护、优化知识产权管理效率、强化数据安全保障水平方面发力,实现促进数据汇集融合、加快知识产权信息开发利用、提升业务服务质量与效率、形成高价值数据产品和服务等成效。(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5.《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
2025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实施6大重点行动。一是“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加速科学发现进程,驱动技术研发模式创新和效能提升,创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二是“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培育智能原生新模式新业态,推进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加快农业数智化转型升级,创新服务业发展新模式。三是“人工智能+”消费提质,拓展服务消费新场景,培育产品消费新业态。四是“人工智能+”民生福祉,创造更加智能的工作方式,推行更富成效的学习方式,打造更有品质的美好生活。五是“人工智能+”治理能力,开创社会治理人机共生新图景,打造安全治理多元共治新格局,共绘美丽中国生态治理新画卷。六是“人工智能+”全球合作,推动人工智能普惠共享,共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体系。(来源:中国政府网、新华网)
6.《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年12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起草了《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指出,提供和使用拟人化互动服务,不得开展生成、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开展非法宗教活动,或者散布谣言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等内容;生成、传播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通过鼓励、美化、暗示自杀自残等方式损害用户身体健康,或者通过语言暴力、情感操控等方式损害用户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等活动。此外,《办法》强调,提供者应当显著提示用户正在与人工智能而非自然人进行交互。提供者识别出用户出现过度依赖、沉迷倾向时,或者在用户初次使用、重新登录时,应当以弹窗等方式动态提醒用户交互内容为人工智能生成。(来源:网信中国,新华网)
地方层面
1.《山东省加快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
2025年5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山东省加快人工智能赋能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推进方案》。《方案》提出要加速赋能重点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聚焦“人工智能+化工”“人工智能+铝业”“人工智能+钢铁”“人工智能+矿山开采”“人工智能+高端设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家居”“人工智能+出行”“人工智能+医疗”“人工智能+文旅”等领域。同时,《方案》明确,到2027年,要培育20个服务于垂直行业的基础级人工智能大模型,打造50个以上可复制、可推广的标杆应用场景,推出100个以上融合示范典型案例。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
2.《浙江省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5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浙江省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到2027年,将初步构建可持续发展、领先发展的格局,通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和产业应用在全国保持领先地位,培育若干家具备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全省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将突破1万亿元。到2030年,将全面形成可持续发展、领先发展的格局,通用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和产业应用在全球处于领先水平,培育出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人工智能企业,全省规模以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将超过1.2万亿元。(来源:浙江发布)
3.《上海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
2025年7月,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措施》围绕降低智能算力使用成本、拓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支持采购高质量语料、推动关键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举措。为降低智能算力使用成本,将发放6亿元算力券;为拓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会发放3亿元模型券;为支持采购高质量语料,将发放1亿元语料券。在推动关键技术创新方面,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方法和工具、新一代通用人工智能、智能芯片、具身智能、智能软件、脑机接口、智算系统等重点前沿方向的技术创新,按照核定项目总投资给予最高30%、最高5000万元的支持。(来源:上海市经信委)
4.《河北省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5—2027年)》
2025年10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北省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计划(2025—2027年)》。《计划》以产业、教育、科技、民生等领域为重点,大力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全面赋能河北省八大重点产业,一体推进研发攻关、应用迭代以及生态培育,致力于建设国内领先的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与融合应用高地。在推动重点领域应用方面,着重在钢铁、汽车制造、机器人、新能源、农业、教育、医药健康等行业开展创新场景应用,计划实施百项“人工智能+”示范项目。在强化支撑能力建设方面,着力推进张家口廊坊算力供给廊道建设,加速打造环京地区智能算力集聚区。在强化创新应用示范方面,聚焦河北省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的优势区域,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引领区,加快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落地。(来源:河北新闻联播)
5.《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5年10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到2027年,全省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要达到3500亿元。《意见》聚焦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壮大产业能级、夯实基础要素支撑、打造普惠应用场景、营造一流创新生态五大领域,共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实现创新突破与跨越式发展。在锻造“硬核”技术方面,湖北将围绕深度学习通用芯片等优势领域展开技术攻坚,力争形成一批“首发首创”的技术和产品。同时进行超前布局,聚焦群体智能、类脑智能、具身智能、人机混合智能等方向,开展共性技术攻关。(来源:湖北工信)
6.《广东省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025年10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从强化工业人工智能关键供给、推动工业人工智能规模化应用、构建工业人工智能支撑体系、优化工业人工智能要素保障4个方面,提出了推动工业模型创新发展、加强工业数据开发利用、支持工业智能算力应用、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标杆、推动技术成果落地推广以及培育复合型人才队伍等16条举措。同时,《方案》提出,在“点”上,支持骨干企业建设人工智能融合应用项目,助力中小企业便捷部署人工智能软硬件;在“线”上,推动产业链供应链智能化“链式改造”;在“面”上,打造高标准数字园区。 (来源:广东发布)
7.《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 “人工智能+” 行动的实施方案》
2025年10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 “人工智能+” 行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全省人工智能产业规模突破1200亿元,智能算力达5.25EFlops,实现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文化等重点方向深度融合,形成50个左右行业垂类大模型、200个左右典型应用场景,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75%。到2030年,全省人工智能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智能算力达12EFlops,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超90%,初步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赋能应用引领区。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8.《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
2025年1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措施》指出,要支持行业模型攻关,推动研发创新成果落地,打造行业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行业垂直模型的产学研用联合攻关,对优质行业垂直模型进行遴选,并依据项目推进的实际成效分阶段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支持开发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新技术新产品,对人工智能优质产品进行遴选,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建设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并对优质平台进行遴选。(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日报)
9.《陕西省深入实施 “人工智能 +” 行动方案(2025—2027 年)》
2025年11月,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陕西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 +”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明确,陕西将聚焦四个方面,分别为赋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助力消费提质与民生改善、提升社会、安全和生态治理能力以及增强基础支撑能力。为此,将实施19项举措,涵盖“人工智能+科技、制造、能源、农业、文旅、交通、住建、服务消费、产品消费、就业、教育、医疗健康、社会治理、安全治理、生态治理”,同时加强多元融合算力供给、优化高质量数据支撑、推动行业大模型创新发展以及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来源:陕西日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5年11月,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要重点部署人工智能+科学研究、人工智能+制造等18个方向。到2027年,达成人工智能与重点领域的广泛且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的普及率超过70%;形成2-3个具备全国竞争力的细分赛道产业集群;打造10个以上拥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标杆大模型,研发一批轻量化端侧模型;打造200个以上标杆应用场景;集聚2000家以上人工智能企业,产业规模突破2500亿元。(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11.《重庆市推动 “人工智能 +” 行动方案》
2025年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动“人工智能 +”行动方案》。《方案》出台了15项政策举措,用以推动“人工智能+”行动,提出到2026年,人工智能与数字重庆将实现双向赋能,并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人工智能赋能的综合应用场景,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的普及率将超过70%。到2027年,人工智能将与科技、产业、治理、民生、消费、开放等6大重点领域实现广泛且深度的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的应用普及率将超过80%。按照《方案》,15项政策举措涉及“AI +”科学技术、“AI +”产业发展、“AI +”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AI +”消费提质、“AI +”民生福祉、“AI +”开放合作等6个方面。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12.《云南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
2025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计划》将以科技、产业、消费、民生、治理、开放合作等六大领域为重点,提速全省“人工智能+”行动计划,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云南力争实现人工智能与六大重点领域广泛深度融合,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普及率达到国家要求,智能经济核心产业初具规模,人工智能在公共治理中的应用效能显著提升,人工智能开放合作体系持续完善。形成30个以上典型应用场景、30个以上高质量数据集,建成10个以上“人工智能+”创新平台、5个以上行业垂类大模型、5个以上数据标注产业基地、2个以上支撑人工智能应用赋能的数字产业集群。(来源:昆明日报、云南发布)
13.《江苏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
2025年12月,《江苏省“人工智能+”行动方案》成文。《方案》围绕“人工智能+”科学研究、“人工智能+”产业升级、“人工智能+”新兴产业、“人工智能+”消费提质、“人工智能+”民生服务、“人工智能+”社会治理以及“人工智能+”对外合作等方面展开行动。到2027年,要率先达成人工智能的广泛深度融合,使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的普及率达到70%以上,推动产业规模快速增长。到2030年,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应用的普及率要达到90%以上,形成一批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的大模型,打造一批规模化、商业化的应用场景,让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超过万亿元,使智能经济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14.《安徽省 “人工智能+万物” 应用行动方案》
2025年12月,《安徽省 “人工智能+万物” 应用行动方案》成文。《方案》提出,将系统实施“十百千万”工程,聚焦十大重点方向,涵盖模型应用体系、算力应用调度、数据应用服务、安全应用保障4大应用支撑方向以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工业、农业、服务业、消费、社会民生6大应用落地方向,统筹布局物质创制、整车制造等“百个”重点领域,推动“千家”主体联动,按照“政府引领、市场主导”原则,推动政府端、市场端主体有序开放应用场景,加快培育一批底层架构和运行逻辑基于人工智能的智能原生企业。保障“万项”应用落地,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推进体系,健全“清单引领、载体支撑、服务护航”工作体系,确保“人工智能+万物”落地见效。(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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