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中央网信办发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要求》立足当前政务移动应用管理的现实痛点,围绕功能建设、备案、使用、安全保密等环节提出管理要求,兼顾基层减负与数字政务安全,为各类政务APP、小程序、快应用划定统一执行标尺。
从适用主体来看,《要求》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及行政机关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开展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管辖对象包含单位自建或依托各类互联网平台搭建的政务移动客户端、小程序、快应用;需要说明的是,政务公众账号、工作群组不在本标准的约束范畴。
附件:《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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