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一项名为“将金融科技创新纳入监管框架”的行政令,旨在简化监管流程,促进金融科技公司、联邦监管机构和联邦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金融创新与合作。
行政令提到,金融科技公司是巩固美国全球金融创新领导者地位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公司提供从银行服务、支付处理到经纪、证券和托管服务等一系列创新解决方案,有助于降低金融服务成本、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为所有美国人创造经济机会。
行政令明确,联邦政府必须更新过时法规,允许数字资产及其他新型金融技术融入传统金融服务和支付系统,消除过于繁琐和碎片化的监管及监督实践。
行政令要求各联邦金融监管机构在90天内完成对现有法规、指引、监管实践和申请流程的审查,识别可更新以促进创新和竞争的内容,尤其关注小型和新兴金融科技公司。
审查范围包括阻碍金融科技公司与联邦监管机构(如受保存款机构、信用合作社、经纪交易商、投资顾问和期货佣金商)建立合作关系的各项规定。各监管机构需在180天内根据审查结果采取具体措施鼓励创新。
行政令请求美联储对非保险存款机构和非银行金融公司(包括从事数字资产及其他新型金融活动的实体)接入储备银行支付账户和支付服务的法律、监管与政策框架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内容包括:
行政令同时要求美联储在120天内向总统提交相关报告。若美联储认定现行法律允许扩大直接接入权限,则应建立透明的申请程序,并在收到完整申请后90天内作出决定。
据悉,该行政令是特朗普政府系列金融科技举措的一部分。2025年3月签署行政令,建立战略比特币储备和美国数字资产储备库;同月签署行政令,推动政府支付从传统纸质方式转向安全高效的电子支付;2025年12月签署总统备忘录,确保美国在6G技术开发中的领导地位。
行政令对“金融科技公司”作出明确定义,即使用或开发技术手段提供或支持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非银行公司,涵盖支付处理、贷款、存款、衍生品、投资管理、经纪服务、承销与资本市场活动、托管与信托服务、数字银行、数字资产相关服务、证券及大宗商品市场活动以及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等领域。
“联邦金融监管机构”则包括消费者金融保护局、证券交易委员会、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以及货币监理署。
文章参考来源:白宫官网、互联网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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